民航学院获民航局颁发的ATPL理论培训机构资质

时间:2010-04-12来源:南航民航学院点击:189
 
     经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审定,民航学院已经满足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41部咨询通告AC-141-1R1关于ATPL理论培训机构的资格要求,批准对外实施ATPL完整理论培训和差异部分培训。
 
     ATPL全称Airline Transport Pilot License,即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ATPL理论培训资质建设是为了促进飞行人员掌握ATPL理论知识,适应规章管理需要,不断完善飞行人员执照体系建设而对飞行员培养单位做出的要求。学院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培养飞行员的院所之一,从2008年1月就按照民航局相关要求启动了ATPL资质建设工作,学院先后组织多名教师参加各种相关培训学习,先后有多名教师获得CCAR-141部驾驶员学校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CCAR-141部驾驶员学校监察员培训合格证书和高级理论教员执照或初级理论教员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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