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情报检查员培训计划

时间:2010-06-10来源:南航民航学院点击:321

 一、培训目标

    飞行情报检查员培训是根据民航总局空管局关于“中国民航飞行情报检查员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即将委任或已经委任的飞行情报检查员获得或继续获得检查员资格而进行的课程培训。学员在规定期限通过规定课程的学习,将在如下几方面获得检查员所必备的知识和能力:

1.    在管理心理学、管理方法和人为因素上具有基本的知识和能力;

2.    在系统运筹、科学决策方面将获得基本的方法和能力;

3.    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具有基本的技能和能力;

4.    对现代化空中交通管理面临解决的基本研究问题及基本解决方法具有基本的了解;

5.    熟悉并正确理解民航的有关法规。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待定(一周),35学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

 

三、入学条件

1.    持有民航总局颁发的有效的飞行情报员执照;

2.    有五年以上的飞行情报实际工作岗位经验;

3.    熟悉中国民航飞行情报法规和程序;

4.    工作严谨,公正无私,工作熟练和操作规范,善于发现、分析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5.    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6.    未出现过本人原因造成的事故征候以上的差错;

7.    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能力;

8.    年龄在50岁以下。

 

四、训练课程

1.航行情报行业动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3.管理学原理

4.管理心理学

5.航空公司航行情报业务(资料管理、FMS的维护、航线的分析、领航计划的制作)

6. 航行情报检查及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7. 人为因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