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系统博士班

时间:2014-09-16来源:南航民航学院点击:372

培养目标

贯彻“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报考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算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大学英语六级达到通过标准,同时修完硕士生学位课程);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申请人所在的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申请人的简介、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5.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对少数有博士培养潜质的优秀学员、其工作单位又没有这方面专家,可有南航民航学院指定专家代为推荐)。

申请博士学位条件

1. 修完相关课程,并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要求规定,发表一定数量和等级的学术论文;

2.缴清相关费用;

3.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

(2)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3)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名义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博士学位授予

符合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正式受理其学位申请。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者,经院、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公示后可发放博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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