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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时间:2020-11-03来源:民航学院点击:2001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870号)的规定,民航学院就2020级入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0级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包含保留入学资格并于2020年返校的学生。2020年录取但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二、评定原则

1、免试推荐入学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参加2020年综合考核选拔为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3其它统考生奖学金各等级名额根据统考生各专业录取比例进行分配。所获等级根据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初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高一级学业奖学金。

三、评定名额

奖学金等级

名额合计

土木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土木水利

交通运输

一等奖

106

7

68

8

23

二等奖

85

5

24

8

48

三等奖

22

1

6

2

13

合计

213

13

98

18

84

四、评定程序

1、学院制定并公布《评定办法》;

2、根据《评定办法》,评定并公示结果,公示期三天;

3、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报送学校研招办。

本评定办法解释权在民航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84893552

民航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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