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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学院2018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

时间:2021-09-01来源:民航学院点击:844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584号】精神,学院对2018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进行2020-2021学年考核,考核合格者将继续保持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现将考核合格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91-9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52119827       联系人: 张华     

附件:民航学院2018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


附件1.民航学院2018级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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