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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民航学院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213   发布时间:2021-11-18


  

关于做好民航学院2022届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设工作,保证毕设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毕设工作要求,学院将开展毕设工作,具体事项如下。将启动:

(一)强化毕设工作的组织管理

1.毕设安全管理。对需进入实验室开展科学实验的毕设,应全面增强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校字[2021]17号)的文件要求,对涉及有安全风险的毕设实验,实行学院审批制,安排有资质的教师现场指导,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对需进入校外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的毕设,严格参照执行《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34号)文件有关规定,并签订《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承诺书》。加强毕设期间的学生管理,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正确处理毕设与升学、求职的关系,确保毕设过程及答辩前后的安全稳定有序。

2.专业认证要求。各专业应注意对接和落实工程专业认证的有关要求,注重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严格把好毕设出题、审题关,引导毕设选题与科研项目、工程实际问题、社会需求问题相结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应积极聘请行业导师担任毕设指导教师,加大学生在企业完成毕设的比例。把一流专业建设、工程专业认证、本科教育审核评估等要求贯穿到毕设全过程之中,做好质量管控工作。

3.教师业务培训。各系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以系所/专业等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围绕毕设工作规范、优秀毕设指导教师示范、毕设管理系统培训、毕设内容意识形态等方面,专项开展培训工作,提升教师指导毕设的能力和水平,保质保量地完成毕设指导任务。

(二)强化毕设工作的质量管理

1.资格审核准入。为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专业理论基础、充足的完成时间,学院实行毕设资格审核准入制,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第七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必修课累计不及格学分小于14个学分的学生具有毕设资格。

第二轮:第七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第一轮审核时不具有毕设资格的学生如经重修,必修课累计不及格学分小于14个学分的具有毕设资格。

第三轮:第八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第二轮审核时不具有毕设资格的学生如经补考,必修课累计不及格学分小于14个学分的具有毕设资格。

第二轮或第三轮获得毕设资格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毕设教学计划执行,全力以赴投入毕设工作,不得无故缩短毕设工作时长。各系应对第二轮和第三轮获得毕设资格的学生加强指导和管理,严格毕设标准,相应学生应进行校内公开答辩。

2.优秀毕设专项培优。继续开展省级优秀毕设遴选培育工作,各系应积极动员、鼓励支持有特色、有成果、有基础的教师和学生申报,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相关通知见教务处网站公告)。

3.环节质量管控。采取严格措施确保毕设进度和质量,各系应做实做好毕设选题、开题答辩、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等关键质量管控环节。

4.毕设内外评审。教育部于2020年发布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实施学士学位论文(毕设)抽检试点工作,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国家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学院将进一步加强毕设抽查工作,在毕设答辩前开展全员防抄袭检测,开展毕设内审全覆盖,学校会随机遴选部分毕设送校外专家盲审,抄袭检测或校内外评审不合格者,将延期答辩直至重做毕设,请学院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5.专项督导检查。在毕设开题、中期检查、毕设答辩等环节,学院将委派校院督导专家对毕设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

6.诚信专项检查。各系应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9号)等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1)没有经过教师指导和师生讨论就完成论文初稿的情况;

2)文字重复率特别高的情况;

3)答辩过程发现学生对论文不熟悉的情况;

4)毕设过程指导失控的情况;

5)师生反馈的其他异常情况。

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毕设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提交自查报告。  

(三)民航学院2022届本科生毕设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负责人

20211119日前

第一轮资格学生毕设资格审查

教学办

20211120日前

完成毕设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毕设动员

各系教学主任

2021121日前

完成毕设系统题目申报、题目审核

毕设指导教师、系教学主任

2021123日前

组织学生选题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

2021126日前

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

2022115日前(暂定)

第二轮资格学生毕设资格审查

教学办

202231日前(暂定)

第三轮资格学生毕设资格审查

教学办

202231日前(暂定)

完成开题答辩工作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

2022328日前(暂定)

完成毕设工作的中期检查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教学办

2022525日前(暂定)

完成毕设工作的后期检查,做好毕设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教学办

202267日前(暂定)

完成毕设答辩、成绩评定、推荐校级评优、材料归档等工作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教学办

2022829日前(暂定)

完成本届毕设延期答辩工作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教学办

(四)注意事项

1.因学生毕设资格审核分三个阶段,毕设指导教师要考虑到在毕设过程中有增加学生的可能性。

2.第二轮或第三轮获得毕设资格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毕设教学计划执行,

得无故缩短毕设工作时长。

3.出现下列情况应延期答辩:第二轮或第三轮进入毕设、未按时开题、开题不通过、中期检查不合格、内外评审不合格、答辩结果为需要重大修改等六种情况应延期答辩,延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不得早于71日,不得晚于829日。

4.毕业答辩不通过的时间安排:凡是毕业答辩不通过的毕设,由院系根据毕设质量确定重做毕设或者修改后再次答辩。再次答辩原则上仅有一次机会,且修改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时间不得晚于829日。重做毕设的学生应重新选题,参加下一届学生的毕设工作。

5.毕业设计各时间点务必请各系教学主任通知到每位毕设指导教师,特别是涉及到各种在毕设系统中审核的时间。出现逾期不审核的,后果自负。

6.毕设系统操作手册请见附件,也可通过毕设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操作手册”下载。

  

  


民航学院教学办

20211118


附件:

附件1.毕设系统操作手册-指导教师

附件2.毕设系统操作手册-系所专业主任

附件3.毕设系统操作手册-学生


附件1.毕设系统操作手册-指导教师.pdf附件2.毕设系统操作手册-系所专业主任.pdf附件3.毕设系统操作手册-学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