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政各部门,各系、所,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求,确保学院的安全发展,特制定学院工作实施计划如下:
一、组织建设
(一)成立学院"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帮峰
副组长:高健 李艳军
成 员:朱志航 吴红兰 傅成成
联络员:李芳
主要任务:根据创建要求,分析学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
(二)成立"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小组
1、维稳工作小组
组 长:冯绍红
副组长:高健
成员:院团委书记,组宣干事,系支部书记,辅导员
工作责任范围:全院师生员工的稳定工作。
2、综合治理工作小组
组 长:阎 雷
副组长:葛红娟
成员:党政办主任,行政干事,系、中心主任,院、系实验室负责人。
工作责任范围:全院办公室、工作室、实验室等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韩松臣
副组长:高健
成员:党政办主任,辅导员,院、系实验室负责人。
工作责任范围:学院办公大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
4、师生治保组织
(1)教工志愿消防队
队长:杜和
副队长:朱志航
队员:各系推选一至两人
(2)学生班级安全委员:每班推选一名学生。
(3)学生宿舍安全自主管理小组:由宿舍长组成。
二、 工作计划
1、4月份:成立学院"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在全院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5月份:院长与相关负责人(系主任、中心主任、院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各系级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网络,分析查找并改进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并根据学校要求,各工作小组建立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应急预案。
3、6月份:自查总结,健全制度、预案,完善建设工作台帐。
4、9月份:对办公大楼安全进行系统梳理,查漏补缺,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