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学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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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成绩 | 招生总指标 | 直博、硕博、申请考核已用指标 | 可招指标 |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适航技术与管理) | 180 | 45 | 11 | 3 | 8 |
统一考试考生达到以上分数线,办班联合培养的考生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单科不低于27分、总分不低于120分)即可参加复试。
复式形式: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及外国语能力测试。
复式内容:复式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能力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能力的测试。
复式要求: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五、复试资格审查
1. 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
3.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4. 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1、2外还应验证英语六级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
5. 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
六、面试方法
1. 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2. 面试小组将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
3. 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各组面试结束后,要当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并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4.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5. 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七、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根据学院的考录招生指标数,按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总人数与考试录取招生指标数相等的原则进行录取。
3.可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4.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八、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点 |
5月13日(周二) 下午14:00 |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 将军路校区1号楼12001-A |
5月14 日(周三) 上午9:00 | 学院组织面试 | 将军路校区1号楼12008会议室 |
5月19日(周一) | 上报拟录取名单 | |
5月20日(周二) | 公示拟录取名单 |
九、学院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1号楼20层
联系人及电话:陶老师84893552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民航学院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