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学院2022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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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类别 | 竞赛等级 | 获奖等级 | 加分 |
创新创业类 学科知识类 | I级 | 最高等级 | 3.0 |
第二等级 | 2.5 | ||
第三等级 | 2 | ||
Ⅱ级 | 最高等级 | 2.5 | |
第二等级 | 2 | ||
第三等级 | 1.5 | ||
文化素质类 | I级 | 最高等级 | 2 |
第二等级 | 1 | ||
第三等级 | 0.5 |
(2)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专著加3分,第二作者加2分;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论文加3分;在大学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加3分;以第一作者发表EI论文加2分;以第一作者在学校科技部认可的核心期刊发表所读专业论文加1分。
(3)获得国家级科创项目资助并结题,项目负责人加2分,成员加1分;获得省级科创项目资助并结题,项目负责人加1分,成员加0.5分;获得校级科创重点项目资助并结项,项目负责人加0.5分,成员加0.3分;获得校级一般项目资助并结项,项目负责人加0.3分,成员加0.1分;获得院级重点科创项目资助并结项,项目负责人加0.3分,成员加0.1分。
(4)综上计算得分取最高项,不能进行累加。
(5)创新能力分=0.1*(综上计算得分)。
3.素质拓展分包括两部分:荣誉成绩和学科创新素质分。
3.1 荣誉成绩的计算
(1)获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共产党员、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青年或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2分(多次获奖不累加)。
(2)获校长特别嘉奖、校十大杰出青年、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共产党员加1分(多次获奖不累加)。
(3)一次获校百佳青年,校年度特别嘉奖,以及两次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0.5分(多次获奖不累加)。(以上奖项任意两次即可,例如:一次校级三好,加一次优秀学生干部即可)
(4)学生在校期间参军服兵役者加2分。学生到与民航相关的国际组织实习超过两个月者,实习单位出具证明,经学院审核后,加2分。
(5)综上计算得分取最高项,不能进行累加。
(6)荣誉成绩=0.1*(综上计算得分)。
3.2学科创新素质分的计算
学院组织评审,总分不超过0.2分。
4.其他说明
(1)创新能力分和荣誉成绩可进行累加,但总分不超过0.3分。
(2)荣誉和科创情况由同学自行申报,并提供证明材料,经辅导员签字,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专著或论文发表时间、科创项目结项时间、获奖时间需在2018年9月1日-2021年9月6日期间。
(4)排名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如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若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若再相同,需经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5)遇到有争议或异议情况,由学院推免小组负责解释。
(二)推荐名额分配
1.在考虑专业人数的基础上,重点向国家发展急需人才相关学科倾斜。
2.推免名额包括正式名额和侯补名额,分别下达。
3.鼓励专业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申请研究生支教专项计划(简称“支教专项”)推免,为欠发达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支教专项”推免,由学生申报,学校组织遴选。
4.鼓励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申报直博生,由相关学院组织评审。“支教专项”推免生不能申请我校直博生。
5. 因疫情原因,2022届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推荐名额与2021届相同,推荐名额6位。
6.除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其余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方案为:专业推荐人数=(本专业必修课学分绩点3.2及以上的总人数/各专业必修课学分绩点3.2及以上的总人数)*学院推免名额。
(三)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9月15日9点前 |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提交和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全面展开推免工作。 |
2 | 9月16日12点前 | 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并予以公示。 |
4 | 9月20日17点前 | 学校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
5 | 9月25日前 | 推荐名单报送教育部。 |
6 | 9月28日—10月20日 | 录取阶段。学院开展录取宣传,统计推免学生收取接受函以及选择录取单位情况。 |
五、相关事项
1.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上交,学院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各种证书复印件须有学校组织单位的盖章。
2.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参加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学校不出具与就业、报考研究生、自费出国等有关的材料。
3.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推免生在报名后至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信息等。
4.推免生应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5.本通知相关规定及要求,只适用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