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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25来源:民航学院点击:774

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811号)精神,江苏省今年将继续在我校选派科技镇长团成员和团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正科级以上干部。

2.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为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岗位安排及任职时间

1.科技镇长团成员。一般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职务,具体根据各地岗位安排,任职从20188月起,时间为1-2年。

2.科技镇长团团长。一般任县(市、区)副县(市、区)长,任职从20188月起,时间为2年。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

三、科技镇长团主要职责及要求

1.明确工作职能定位。科技镇长团分管或协管派驻地方或单位的人才、科技工作。认真抓好创新创业任务的落实,有效推进人才强镇、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深入促进政产学研合作,提高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才、科技管理和服务能力。科技镇长团团长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团成员实施目标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发挥科技参谋作用。立足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地方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建言献策,协助制定地方人才科技发展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人才与科技创新工程及活动,广泛宣传人才科技政策,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的科技创新意识。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派出单位与派驻地方之间建立紧密产学研合作关系,推动地方及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校地、校企合作联盟,建立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促进高校、科研院所更多科技成果向地方、园区和企业转化。

4.发挥专业服务作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利用好派出单位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优质资源,帮助地方和企业积极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和专利,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联合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攻关,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难题,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5.发挥引才育才作用。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以“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为重要抓手,围绕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双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引导高层次人才等智力资源向基层和企业集聚,吸引更多名校优生到地方创新创业。积极开展科技培训和科学普及活动,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推动地方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取得新突破。

6.加强团队自身管理。建立健全科技镇长团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团队意识,发挥整体作用。自觉服从派驻地方和单位的管理,严格考勤,每位成员每月驻地工作一般不少于2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科技镇长团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和作风,树好科技镇长团形象。

四、推荐程序

1.个人报名与单位审核。各院级党组织积极做好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报名推荐工作,由教师或干部个人自愿报名,填写《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附件1),表中“现实表现”一栏由院级党组织或部门填写并盖章,连同本人的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由各院级党组织(单位)于68日前报组织部(明故宫校区综合楼804办公室,电话84892232);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组织部信箱:nhzzb@nuaa.edu.cn。每位人选最多可选3个拟派往单位(岗位需求信息详见附件2)。报名人员须同时在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首页的“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上填报。延任第十一批的团长和成员的需征得派出单位同意,并及时向组织部备案,不需要再进行网上填报。

2.按照“按需选派、双向选择”原则确定推荐人选。党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单位审核确定推荐人选,经学校党委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委组织部按照派出单位、派出人选、接收单位三方同意的原则进行调剂,预计8月底前确定选派方案,并进行培训动员后赴接收单位报到任职。

附件:1.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

2.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表

党委组织部

20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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