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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航实验楼学科科研用房分配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5-30来源:民航学院点击:1718

各有关单位:
    目前专业实验室用房申报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接下来是学科科研用房的分配。学科科研用房的分配仍然遵循“学院统筹、合理规划、科学配给、有效使用、严格把关、预留发展”的公用房分配原则,以高质量人才培养、高水平学科发展需求为重点,按照“申报、核实、评估”的工作程序,以团队为单位,开展学院学科科研用房分配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学科科研公用房以“团队”为单位进行分配和申报。
    1.团队的构成。由3个或3个以上专任教师(含校聘专职科研人员和全职博士后)构成,其中1人具备正高级职称,或其中2人具备副高级职称。每人只能加入一个团队。
    2.团队的认定。填写《民航学院科研团队成员确认信息表》,学院党政办审核备案。
    3.学院根据团队教师所带研究生情况核拨公用房使用基础面积作为研究生工位;未加入团队的教师其研究生工位由学院统一安置。
    二、基础面积
    基础面积是核定学生人数与人均单位面积之积。其中人均单位面积由学院经测算后制定统一标准;核定学生人数是指申报团队所有教师17年至19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历研究生和在职办班研究生),以及14年至19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之和。
    三、申报面积
    1.本次申报只考虑目前已合理存在的学科科研用房和已明确建设经费、正在建设的学科项目需要的学科用房。
    2.团队实验室分为以下类型:①纯人员型:实验室只有学生、学生工位、电脑、服务器等构成。②纯设备型:实验室用于存放大型设备,开展实验时才有人员进入,原则上只作为实验场所,与研究生工位完全隔离。③人物结合型:科学研究需要相关人员长期在设备环境中进行,与研究生工位需要在同一物理空间。
    3.若核定的基础面积能满足用房需求,团队负责人填报《申报表1》;若核定的基础面积不能满足团队用房需求,团队负责人填写《申报表2》。
    4.优先考虑具有展示性并可承担学院参观安排所需用房的申报;优先考虑重点建设学科所需用房的申报。
    四、工作程序
    1.5月30日至6月5日,填写《民航学院科研团队成员确认信息表》,确认团队的组成。各团队请于6月5日前交纸质版至党政办翁老师处, 电子版发送至ccadzb@nuaa.edu.cn
    2.6月6日至6月12日,团队负责人填写《民航学院学科科研用房申报表》。申报表数据必须准确、不得虚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或收回已分配的公用房。各团队请于6月12日前交纸质版至党政办翁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ccadzb@nuaa.edu.cn
    3.6月13日至6月15日,院复核。学院党政办负责组建“复核组”,核实申报数据,汇总复核过程中产生的疑问。院复核组成员包括以下人员:分管院领导、院机关相关人员等。
    4.6月17日至6月20日,院评估。学院负责组建“评估组”,由学院党政办牵头,各团队按要求制作实验室申报汇报材料,并确认汇报人。评估组根据评审情况确定分配方案。院评估组由学院领导、院机关办公室主任等组成。
    五、其他说明
    1.学院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地”的奖励面积标准。新获批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地,将由负责人提出申请后,学院另行组织评审。
    2.各团队学科科研用房的布局,不得变更现有房型结构。如需要进行改造,须提前报备学院党政办,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按计划施行。
    3.教师因职称晋升、团队人员新增等原因,若发生已分配公用房不能满足新增学生工位的情况,团队负责人可向学院申请使用公共学生工位过渡。
    4.因团队人员变化发生团队公用房分配调整的,经团队内部协调一致后上报学院,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实施。
    5.由于房型和布局等问题,最后实际面积以学院实际下拨为准。

  

   附件:

  附件1 民航学院科研团队成员确认信息表.docx

  附件2 民航学院学科科研用房申报表1.docx

  附件3 民航学院学科科研用房申报表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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