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学院2021年同等学力硕士(学院办班)招生简章

时间:2021-06-15来源:民航学院点击:573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在现行的向毕业研究生授予学位的渠道之外,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学术性和政策性强。

同等学力教育是非学历教育,毕业之后不能获得毕业证书,但是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之后,可以获得国民教育序列的学术型学位证书。

一、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申请人必须在20193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取得优良的成绩,且申请人单位同意推荐,研究生导师同意接收。

2.审查流程

申请人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报名,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签字盖章扫描件)、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资格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进行相关网上操作程序,学校研究生院将完成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学校研究生院公布审查结果、学号。

二、专业方向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1.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培养方式按学术型学历硕士培养方案执行,采取进校

离岗的学习方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老师前往合作办班单位所在地授课,采取单科独进的授课方式,集中授课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双方提前商定。

2.课程学习阶段为入学后的1.5年以内,学位论文阶段为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最长学习年限5年。

3.同等学力硕士(学院办班)统一收费标准,费用支付按校企合作办班协议执行。

四、学位申请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在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必须要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报名时,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看申请学科对应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论文答辩前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时,须满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

4.同等学力硕士申请人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培养环节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满足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则按《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五、报名方式

1.方式一: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填写相关资料,具体以单位要求为准。

2.方式二:按照单位通知后,自行登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网站(http://cca.nuaa.edu.cn/),进入“在职学历教育”,下载同等学力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ccapxb@nuaa.edu.cn

六、招生咨询电话

联系人:民航学院培训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民航学院

电  话:025—84896858


附件:2021年度 民航学院同等学力(办班)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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