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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航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项的说明

时间:2023-06-09来源:民航学院点击:1625

一、党组织关系

1.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党组织关系须转入学校,定向培养考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党员管理规定》条款和培养协议中的学习形式,连续超过六个月在校学习的,可自愿选择转入党组织关系。

2.党组织关系转移要求

江苏省内党员(含预备党员)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直接将组织关系转入,具体正确名称参考后文。

省外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开具的纸质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民航学院,具体正确名称参考后文。

江苏省内部队等特殊未建立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组织关系转接参照省外党员。


介绍信抬头

具体支部

省外

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处

博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博士第二党支部;

硕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3级硕士联合党支部

省内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

博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博士第二党支部;

硕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3级硕士联合党支部


二、团组织关系

1.转接类型

新生团组织转接类型为升学。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可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报到前,新生统一将团组织关系转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团委】。我校团组织将于新生入学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待新生报道后将其团组织关系统一分配至对应支部。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在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原因填写时,需选择毕业去向(普通高校)、填写转入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转入组织(转入组织发起申请时无需填写)。

2.时间安排

831日前,发起方提出转接申请,“智慧团建”系统暂不作强制性处理,我校团组织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申请未审核之前可随时撤销。

930日之后,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 (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地或由三地转入)10天内未审核,系统将自动退回,需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再次发起转接申请。1031日前,基本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审批机制

收到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后,转入团组织管理员审批同意后完成转接流程。发起申请与实际不符时,将退回申请,新生需修改相关信息后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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