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下放到学院,由学院成立验收小组,负责所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学院根据《南航大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制订了《民航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在验收小组组成、验收存档、建账报销等方面有部分调整,请相关采购设备的老师仔细阅读知晓,并严格按相关细则执行。不详之处请各位老师联系各系设备管理员。
相关细则及表格链接:
民航学院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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