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基本原则
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急需 ,培养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急缺的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
二、考核工作细则
1.报名材料初审
2.复试资格评审
3.综合考核
具体审核: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
(2)面试形式与内容
采取线下现场面试方式,考查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基础、重大工程背景、综合能力,每部分考查内容满分分别为10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3)复试基本流程及要求
①学院成立面试小组,面试小组设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
②面试小组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
③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④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各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⑥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a)面试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自己所在的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
(b)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c)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d)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现场。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⑦各学院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时间、地点由学院确定。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录取。命题人员遴选,试卷命制等要求按照学校自命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学院派专人进行监考、阅卷、登分,招生工作结束后将试卷、答题纸、保密责任书等材料交招办统一管理。
4.纪律要求
(1)复试试题及其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严格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执行。
(2)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违纪予以处理。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本年度有亲属报考本校博士生的相关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学科(专业)的所有复试及录取工作。
(4)所有参加面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5.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6.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5月19日左右 | 公布进入考核名单 | 研究生院网站 |
5月23日09:00 | 学院组织综合考核 | 将军路校区民航学院1213会议室 |
5月28日前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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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考核准备事项
请各位考生准备5分钟PPT汇报(含英文)。于2021年5月23日08:30到达民航学院1214会议室候考,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复试当天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 凭健康码从将军路校区西门或东门进出。
三、其他事项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资格评审和考核公平、公正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监督小组对本学院工作进行自查和监督,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
2.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每生80元复试费。
民航学院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