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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9来源:民航学院点击:442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1年我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校人字〔20219号)规定执行。

二、认定程序

初级职称由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同等会议)审议后,报人事处认定。

评审工作事项包括:个人申报、评审前材料公示、基层单位审议、结果公示、人事处认定、结果公布等。

评审工作事项说明:评审工作组织按照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项办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审批表》(附件1)、《2021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请申报人于112212:00点前将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提交学院党政办王文玥老师处(邮箱:wangwenyue@nuaa.edu.cn

联系电话:025-84891154

 

附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审批表

22021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民航学院

                              20211119

初级职称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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