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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航学院2024级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项的说明

时间:2024-05-10来源:民航学院点击:3468

一、党组织关系

1.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党组织关系须转入学校,定向培养考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党员管理规定》条款和培养协议中的学习形式,连续超过六个月在校学习的,可自愿选择转入党组织关系。

2.党组织关系转移要求

江苏省内党员(含预备党员)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直接将组织关系转入具体正确名称参考后文。

省外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开具的纸质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民航学院,具体正确名称参考后文。

江苏省内部队等特殊未建立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组织关系转接参照省外党员。


介绍信抬头

具体支部

省外

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处

博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博士第二党支部;

硕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4级硕士联合党支部

省内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

博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博士第二党支部;

硕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4级硕士联合党支部


二、团组织关系

1.转接类型

新生团组织转接类型为升学。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可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报到前,新生统一将团组织关系转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团委】。我校团组织将于新生入学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待新生报道后将其团组织关系统一分配至对应支部。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在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原因填写时,需选择毕业去向(普通高校)、填写转入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转入组织(转入组织发起申请时无需填写)。

2.时间安排

831日前,发起方提出转接申请,“智慧团建”系统暂不作强制性处理,我校团组织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申请未审核之前可随时撤销。

930日之后,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 (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地或由三地转入)10天内未审核,系统将自动退回,需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再次发起转接申请。1031日前,基本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审批机制

收到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后,转入团组织管理员审批同意后完成转接流程。发起申请与实际不符时,将退回申请,新生需修改相关信息后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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