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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航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8来源:民航学院点击:213

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航计划”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申请人须是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基础,且有志于投身国家航空航天民航事业,申请时应在规定学制内。

二、申报与选拔程序:

1. 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推荐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选拔,并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和公布。

2. 遵循“德才兼备、优中选优”的选拔原则,综合考量学生的品德修养、学习能力、科研兴趣、发展潜质等素质结构,全面挖掘未来“领军型”人才。

3. 本期计划选拔30人。

三、工作安排

1. 2024416日(周二)之前,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航计划”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经导师同意后将申报书纸质签名版和电子版上交至学院。

2. 2024419日(周五)之前,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航计划”学院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将《申报书》纸质签名版文本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3.研究生院初审后将择期开展面试选拔工作。

4.“引航计划”每期实施时间为两年,参与本计划的研究生,需参加项目相关各类活动,考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航计划”是我校适应新时代背景下国家、行业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建设一流研究生教育体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之一。旨在围绕我校航空航天民航特色,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综合素质卓越、多学科知识融合发展的行业未来领军人才。倡导“自主规划、自我管理、自由探索”的运行模式,为学生的跨学科、创新性、个性化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更多的资源,充分发挥研究生高质量培养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学院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向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做好政策宣传宣讲工作。

联系人:周晓蓉,电话:84892491

附件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航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航计划”实施方案》.pdf

附件 2.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航计划”申报书

附件 3.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航计划”汇总表

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航计划”申报书、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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