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1来源:民航学院点击:301

各位老师: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校人字〔2021〕9号)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职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体在职校聘教职工。

二、认定程序

初级职称由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同等会议)审议后,报人事处认定。

审议工作事项包括:个人申报、资格审核、材料公示、基层单位审议、基层单位结果公示、人事处认定、结果公布等。

评审工作事项说明:评审工作组织按照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项办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审批表》(附件1),《2024 年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以考代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

2.学院应对申报人的评审资格条件、基本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3.请申报人于9月12日15:00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院党政办王老师处(邮箱:wangwenyue@nuaa.edu.cn

“以考代评”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电子版(如有)发送至上述邮箱。

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学院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25-84891154。

 

附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审批表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民航学院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审批表.doc

附件2.2024年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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