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校资字〔2019〕13 号)相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人:陈靖飒 联系电话:025-84891154。
民航学院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汇总表(2025年11台).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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