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06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0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本科生推荐工作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韩松臣
副组长:刘建成
组 员:王华伟 李艳军 隋东 徐月芳 曹力 曾小舟
张 华 周益明
秘 书:谢 菲
工作职责: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精神,制定修订选拔推荐标准,分配名额,审核被推荐人选条件,接收处理投诉,审定学院免试研究生名单。
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二、推荐条件
1.通过全部应修必修课程。
2.工研班、工强班优秀结业生、本硕连读试点班及2009-2010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第三学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3.在经学校认定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设计竞赛中获国家级一、二等奖的学生(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团队取前三名,获二等奖的团队取前二名),且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4.对于学习成绩突出,在年级、专业范围内名列前茅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所学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5.申请推荐到国防院所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6.在经学校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科技、创新、设计等竞赛的获奖者和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学生,其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但须经综合考核认定具有较强研究和学习能力,并经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三、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
我院学生免试研究生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的顺序来选择,排名按专业进行。
(一)综合成绩排名办法
综合成绩y=学习成绩y1(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荣誉成绩y2
荣誉成绩y2计算如下:
1、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青年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2分;
2、荣获三好学生标兵加1分;
3、获校十佳青年加1分;
4、连续两年获校级荣誉(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加0.5分;
5、获省级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一等奖或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加2分;获省级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二等奖或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加1分;获省级科技竞赛三等奖者加0.5分;
说明:(1)荣誉成绩部分:1、2、3、4项以最高项作为y2,不进行累加;第5项奖项可以累加;
(2)荣誉成绩由同学自行申报,学院审核。
(二)校外保研
综合成绩y排在前列的同学有资格申请外校、国防院所免试研究生,申请国防院所研究生的先自行联系,在获得相关校所的接受函后,进行校内排名,决定指标归属。
鼓励同学们到国防院所、中电集团深造;申请非211学校的学生不予保研资格。
(三)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1.从
2.
3.
4.对于校外保研的学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按1:1.5确定拟推荐到校外单位的学生,但须给出排名,经审核在院内公示3天。首批按1:1联系接受单位,截至
5.学院在
6.
7.推免生必须在
(四)名额安排
我院本硕连读资格学生名额:5人
推荐校内学生名额:14人(机务专业与二院交换做适航研究1人)
推荐专业硕士名额:6人
推荐相关单位学生名额:9人
四、注意事项
(一)各专业上报的免试生人选的成绩、排名和评价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现象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将取消当事人的被推荐资格,学院将收回该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凡被确定为免试生者,不得再参加本届本科生的毕业分配,学校也不再提供就业、报考研究生(含自费出国)的一切证明材料。
(三)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由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函、学生处验核签字后,方能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保留入学资格的免试研究生,享受被推荐当年的免试生入学待遇。
(五)对已获免试生资格的学生。第四年的学习中如有不及格的科目,以及免试生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优良,取消免试入学资格。
民航/飞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