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测结果不与学术不端行为挂钩,仅作为论文修改的依据。学位论文预评审前必须进行重合率检测。
2. 全文重合率小于10%的学位论文,或论文的绪论部分重合率小于25%且其余章节重合率小于8%,可以送审。
3. 全文重合率大于10%并小于20%的学位论文,退回请导师负责督促学生重新修改;修改后重新检测,达到第2条规定后送审。
4. 全文重合率大于等于20%且小于35%的学位论文,经修改后再次提交论文时须同时提交论文的修改说明和分析报告;并重新检测,达到规定第2条后准予送审。
5. 全文重合率大于等于35%的学位论文,不得送审,须修改三个月后方可重新提交。再次提交论文时须同时提交论文的修改说明和分析报告,重新检测时,按照规定第2、3、4条不同情况参照执行。
6. 若重新检测的论文重复率仍在20%以上,则继续修改,修改时限延长一个月,方可考虑第三次检测和送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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