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2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按照学校对推免工作的要求,民航学院成立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韩松臣
副组长:刘建成
组 员:隋 东 李艳军 王华伟 徐月芳 曹 力 曾小舟
张 华 周益明
秘 书:张廷赟
2、工作职责: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精神,制定选拔推荐标准,分配名额,审核被推荐人选条件,接收处理投诉,审定学院免试研究生名单。
3、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2008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推荐条件应满足《规定》中第三条的要求。现将推荐条件的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所有学生均应通过全部应修必修课程。
2.2011-2012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应届本科生,需通过教务处相关考核。
3. 对于学习成绩突出,在年级、专业范围内名列前茅的四年级优秀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所学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4. 在经学校认定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设计竞赛中获国家级一、二等奖的学生(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团队取前三名,获二等奖的团队取前二名),且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5.申请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包括在经学校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科技、创新、设计等竞赛的获奖者),须由三两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其中一名应为拟接收该学生的教授),并经综合考核认定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学习能力。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6.跨学科培养的学生,经所在学院推荐、接受学院考核、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
7.凡获得各种义务类奖学金(国防奖学金、航空报国奖学金、航空科技奖学金、万机仪器奖学金、华硕电脑奖学金等)的学生,必须经设奖单位同意、学生处审核后方可推荐。
8.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定,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或各类奖学金的学生要优先推荐。
三、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
我院学生免试研究生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的顺序来选择,综合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荣誉成绩两部分,排名按专业进行。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除机场专业外,绩综合成绩y=学习成绩y1+荣誉成绩y2*5%;机场专业:综合成绩y=前三年学习成绩专业平均排名-荣誉成绩(y2/2)%;
2.学习成绩y1=∑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权重系数/∑课程学分;
3.荣誉成绩y2=∑各加分项;
4.荣誉成绩加分项目及分值:
(1)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青年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2分;
(2)荣获三好学生标兵加1分;
(3)获校十佳青年加1分;
(4)两次获校级荣誉(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加0.5分;
(5)获省级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一等奖或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加2分;获省级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二等奖或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加1分;获省级科技竞赛三等奖者加0.5分;
(6)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专著加2分,第二作者加1分。在学校科技处认可的核心期刊发表相关专业论文第一作者加0.5分,第二作者加0.2分;
(7)获得校级科创重点项目资助并结项,项目负责人加0.5分,成员加0.3分;获得院级重点科创项目资助并结项,项目负责人加0.3分,成员加0.1分;
说明:①荣誉成绩加分项目中(1)、(2)、(3)、(4)项取最高项,不进行累加;加分项目(5)、(6)、(7)项取最高项,不进行累加;两者累加作为y2;
②荣誉成绩由同学自行申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③专著或论文发表时间、科创项目结项时间、获奖时间需在2008年9月-
(二)名额安排
我院2011年推免工作共有名额27人,其中学术硕士18人,专业硕士9人,具体名额如下:
推荐校内学术性学生名额:11人(含具有本硕资格3人)
推荐校内专业学位学生名额:9人
推荐校外相关单位学生名额:7人
(三)校外保研
1.综合成绩y排在前列的同学有资格申请外校免试研究生,在获得相关校(所)的接受函后,进行院内排名,决定指标归属。
2.推荐至校外的学生按下达的名额1:1.5推荐,50%作为推荐备选。
3.申请非211学校的学生不予保研资格。
(四)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2011.9.5前 |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学院进行动员,展开推免工作。 |
2 | 2011.9.8下班前 | 学院制定、提交推免工作细则。 |
3 | 2011.9.15下班前 | 拟推荐校内、校外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并附推荐材料,学校审核后的名单由学院公示3天。 |
4 | 2011.9.16下班前 | 各学院将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跨学科培养”材料上报教务处,“支教专项”材料上报校团委。 |
5 | 2011.9.28前 | 学校考核“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跨学科培养”、“支教专项”推荐学生。 |
6 | 2011.9.30前 | 学院对拟推荐到本院的学生进行复试,具体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
7 | 2011.10.7下班前 | 首批推荐校外学生将接收函上交教务处。 |
8 | 2011.10.19下班前 | 备选推荐校外学生将接收函上交教务处。 |
9 | 2011.10.20前 | 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公布推免生名单,公示5天。 |
10 | 2011年10月底前 | 推免生登陆教育部学信网核查本人学籍信息是否准确,持学校发给的推免生校验码登录指定网站完成网上报名。 |
11 | 2011.11 | 推免生到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
(一)各专业上报的免试生人选的成绩、排名和评价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现象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将取消当事人的被推荐资格,学院将收回该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凡被确定为免试生者,不得再参加本届本科生的毕业分配,学校也不再提供就业、报考研究生(含自费出国)的一切证明材料。
(三)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由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函、学生处验核签字后,方能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民航学院接收来自全国各高校、学校其它学院的免试研究生。按照学校相应的政策规定,免试研究生享受全额奖学金。
(五)具有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完成本专业第四年的学业且取得学士学位,各科成绩 (含毕业设计论文)均须达到优良,无任何违纪、处分等记录,否则将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