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学院2014年在职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时间:2015-01-17来源:南航民航学院点击:195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在职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胡明华  倪晓众

副组长: 高  健

成  员: 阎  雷  宋  凯  葛红娟  隋  东

二、学院各工程领域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以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成绩为标准,现确定总分为186分(含186分)以上,单科分为20分(含20分)以上的考生参加复试。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

(1)笔试科目:“交通工程学”,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笔试时须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持全国联考准考证进考场。

2.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组织:学院组成若干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由3~5名本院教师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2人,并设组长1人。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

(3)面试内容:

①专业知识;②培养潜力。

(4)面试程序

① 考生来前须自行在报名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上下载填写“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且加盖单位公章后与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一同带到面试现场。

② 考生请准时面试现场,在核验资格审查表和上述证件后,领取 “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情况表” 并填写好表中相关内容。

③ 考生按照面试排定的顺序逐一进入面试现场并向面试小组当面提交“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等上述三个表格,面试小组按照“面试内容”的要求逐项进行考核。完成面试的考生须即时离开面试现场,不得停留。

④ 考生退场后,考核小组研究确定考核成绩,讨论撰写考核小组评语。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核小组评语:含对考生专业知识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客观性评价意见。

签字:面试小组的所有成员均需手工签名。

四、录取原则

由如下公式计算录取成绩:

(初试GCT成绩)×70%+(专业课成绩)×20%+(面试成绩)×10%

学院按照学校研究生院核准的录取指标数,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GCT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面试不合格,即直接不与录取。

五、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

联系人:徐桂华老师

联系方式:025-84896858

六、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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