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
1.统考生:① 准考证;② 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提交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请提前准备好零钱,只收取现金。
3.资格审查时间:4月21日(周五)上午9:40;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1号楼20楼12001-B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材料、以及材料不符合我院复试要求者均视为放弃。
4.面试时间:4月21日(周五)上午10:00;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1号楼17楼11707会议室。
民航学院
2017年4月19日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民航学院 邮编:211106